3月31日,毕节市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毕节市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爱警暖警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国公安民警(退休民警)游览毕节市A级旅游景区实行免门票优惠政策。
优惠时间从《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优惠范围及认定包括:全国公安民警 ( 退休民警) 可凭本人有效期内人民警察证、退休证和身份证,享受毕节市内所有A级旅游景区免门票优惠;景区内游船、摆渡车、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性项目等经营项目不列入优惠范围; A级旅游景区门票优惠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转让或出售。
《通知》要求,不符合本政策优惠对象条件的,景区有权拒绝其免门票的要求;个人信息或相关证件不符或拒绝出示相关证件的,景区有权拒绝其享受免门票优惠政策或进入景区;出售、转让或出借证件给不属于优惠对象的人群套取本优惠的,景区有权拒绝其相关人员进入景区。